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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4 章

扮演是一门学问,没有争议的事情本不该被拿出来讨论。

然而扮演与扮演之间也是迥然相异的,就好比布鲁斯韦恩自己,花花公子和义警都是他人格的一部分,不完全等同于他,但也不能说与他毫不相干。

先不管布鲁斯自己愿不愿意承认,假设像一颗暂时钉在思想之墙的钉子,用来挂住一些猜测、怀疑、不着边际的想法,直到脱落,又或者完全钉死在那儿。

布莱雷利熟练地做完这件事,回过神开始思索之前的议题——扮演,是的,他需要扮演他相认还没到一年的父亲,扮演他、他的面具、他为人熟知的那部分和不为人知的那部分。

他站在路口,等待车流过去。

秋末,哥谭的雨水中饱含了更为沉重的寒冷,那些出没于夏日的流浪汉已经不再随处可见,求生的本能让他们开始自发地寻找温暖的庇护。

桥洞,背风的墙根,餐厅后门的垃圾桶;求死的理智使一部分人无知无畏地睡躺在冰冷的石砖与花园长椅上,死亡会在梦中将悲苦的魂灵牵离。

布莱雷利在时隔两个月后,再一次来到哥谭下城区,扮演父亲的扮演。

穿着西服的男人,身上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市井气息,有时候是油嘴滑舌的诈骗犯,有时候担当交易的中间人,是帮派成员,以纵火和死亡为生,偶尔,做点好事。

火柴马龙,存在过的名字,本该不存在的身份,蝙蝠侠的众多伪装之一。

布莱雷利没想通他是抽的哪门子疯才会捡起这个身份出门,他完全可以自己重新捏一个,然后等蝙蝠侠回来后,他那十几个马甲里又会喜提一员。

这一点都不有趣。

布莱雷利自有一套表演技法。

当你在扮演什么的时候,不妨抓住你和扮演对象的共同之处,刀尖抵在皮囊的薄弱之处,慢慢往上挑开,剖析也是需要有章法的;等你能把自己像塞棉絮一样塞进那身皮囊后,那扮演就差不多生效了。

只是,永远不要将皮囊的拉链合上,除非你想将自己的人格憋死在那虚伪的皮面之中,彻底成为他人的脂肪。

兴许是血缘作祟,布莱雷利在样貌之外,总还是有其他什么地方,堪堪能合得上他生父的性情。

于是他只要将这部分外放,再收敛起不合时宜的个性,完全就能蒙混过关;就连去演提姆,他也能游刃有余,谁晓得为啥——他和提姆之间能隐约猜到一点对方的想法,虽然分歧也不少就是了。

但当火柴马龙就不一样了,他需要发挥出一点……他本身不一定拥有的状态。

他对着街边的橱窗,露出一个流里流气的笑,然后整理了一下挂在领口的墨镜,这自若地走进某家位于码头旁的酒吧。

火柴马龙这些年很少出现,不过还不到被彻底遗忘的时候。

他刚坐下没多久,就有人和他打招呼。

“嗨,马彻斯,许久不见了。”

那人穿着一件灰色的西服,红头发,红脸膛,上前来和他打招呼:“借点火,火柴杆儿。”

布莱雷利依言从兜里掏出一个打火机,在对方卷雪茄的时候,点了一份三文鱼简餐和一杯威士忌。

他轻佻地笑了

笑,“是很久不见了,近来没人找麻烦?”

“这地方到处都是麻烦。”

红头发说,“你前阵子上哪快活去啦?”

“不算快活,给一桩事牵连到了,就出去躲躲难。”

他说:“听说最近还行,没起什么风浪,就回来转转。”

“溜得挺快的吧?啊?火柴杆儿。”

“没法子啊,蝙蝠咬得紧。”

他向红头发——好吧,他蝙蝠侠给他的笔记里也没这号人——旁敲侧击地询问着关于哥谭的近况。

一切都如常,和他知道的没什么出入。

不过有一点比较令人意外:那就是当他打听猫女的时候,居然没有半点花边消息传出来——他还真以为事情会像杰森讲的那样,成为哥谭人民的新乐子呢。

也许是因为这事本身有点诡异,赛琳娜回去后并未选择声张出去。

酒吧还没到真正热闹的时候,这座名为“河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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