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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热爱战争。
一切能够为他带来至高无上存在的事物,都将被他狂热爱着。
爱情?那大抵他内心求而不得的欲望。
柏厄斯残酷解剖自己的内心,他听见机甲空气循环系统的嗡鸣声,其中他的心脏狂跳不止,蛾族双翅扑朔微颤,两腮与唇部的汗毛耸立起。
他到底爱提姆什么呢?
(五十七)
在柏厄斯的世界里,任何事情都应该有前因后果。
他爱雄父雌父,是因为基因和血缘;他不爱他的两个弟弟,却依旧会护着他们,不至于打死他们,是因为他们出色且能给自己带来助力;他对自己的侄子们温和又严厉,总管教他们,待他们如亲父,是因为他们继承了雄父超强的格斗能力,还没有脑子。
而提姆呢?
柏厄斯将事情一件一件地罗列出来。
他记事很早,从破壳至今的所有都记得一清二楚——探出纸箱的那一刻,提姆笨拙地将他抱起;各种指挥系专业书籍一本接着一本堆叠上来;指挥系诸多军雌围着他,戳他的肚皮,笑着喂他喝奶。
“提么。”
“提么。
鸭鸭。”
“提么。
我也想,鸭鸭。”
提姆总蹲下来,或抱着他。
他是所有军雌中最负责的一位,对柏厄斯来说,他比禅元更像是雌父。
他熟悉提姆的体温与体味,他年幼时总爱粘着那只玩具鸭鸭,也无非是上面全是提姆的味道。
他太习惯提姆与自己的关系。
以至于,懂事后无法接受自己要“断奶”
般离开提姆。
“扑棱。”
“这个不可以动,知道吗?”
“这本书要早点背会,考试不及格就没有小蛋糕吃。”
远征军里,提姆会死死盯着雄父雌父写检讨,全程都不笑一下。
提姆会抽出指挥棒,在全军星图上轻轻点几下,将接下来的计划娓娓道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