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说青梅竹马是一场无可避免的悲剧,那两小无猜便是深情最后的理由。 此后天各一方,你我互相祈愿彼此幸福安康,彼此再无瓜葛。那便是最好的结局。 如果江淮知道,那天是他最后一次见林乐,那他一定会去找林乐告白,而不是望着她的背影,去幻想不属于他们的年年,在余生漫无天日的光阴里,回忆那些年的两小无猜,怀念他失去的青梅竹马——林乐。 其实江淮早就知道今天是林乐出国的日子,他前几天就知道了,但是一直刻意忽略,就好像不去想这件事情,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。 他这几天一直关心着其他的事情,就这样忙忙碌碌的,好像这样让自己忙起来,就不会伤心了。 可是真到了这一天,他起的很早,他像往常一样吃饭画画,中午的时候还午休了一会,偶尔一睡就是一下午。 就这样,江淮仿佛入了戏,他真的忘了今天林乐要走。 等到夕阳渐落,傍晚的时候他才想起来,这个他一直忽略而又伤心的事前——今天林乐要走。 他几乎是用了此生最快的速度,穿上那件当时想跟林乐表白时穿的衣服。 傍晚的天气是有点冷的,这件衣服有点单薄,穿在身上已经有点冷了,可他还是想穿这件衣服送一下林乐,对他来说,结束要有个结束的样子。 他下楼打车的时候,路过街口的奶茶店,他想起林乐是喜欢喝奶茶的,对,林乐很喜欢喝奶茶,尤其是水果茶。 也许是混混沌沌太久了,也可能是他已经很久没思考了,他总感觉自己越来越呆了。 不行,等会见了林乐要机灵一点,清醒一点。 他记得林乐不喜欢他呆呆的样子。 林乐要走,他总得给林乐留一个好印象。 想起林乐,他又觉得很开心,就像是杨树想到太阳一样的开心。 他匆匆忙忙买了杯林乐最喜欢的奶茶,希望林乐登机前能喝上一口,又在街口打了一辆车。 路边的风景渐渐向后移动,他看着这个他生活了三年的城市,感觉陌生又熟悉,陌生的是他很久没出来看这座城市的样子了,熟悉的是,他跟林乐曾经在这里上学。 其实对比北安...
开始阅读该死的女人!她竟敢说得这么稀松自然?!哼!想当初他看她可怜无亲可依才把她捡回家,搁在家里无微不至的呵护了十年,名义上她是他没血缘相干的妹妹,可实质上他早把她放在最重要的位置,他拿十年的等待,用心的经营谋算,等着就是要她的真心落入他的口袋──该死的!她现在翅膀硬了,想飞了──很好!她既然这么想离开他,这十年的情缘他可以一笔勾销当投资失败,大家的关系抹一抹重新再来──想要他祝她幸福?他绝对会亲手杀了她的幸福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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凛冬,塞尔维亚城,19时25分。 夜幕降临,大厦里有名身穿着纯黑大衣斜背长狙的女子上了天台。 四下空荡荡,吹来冷冽的风,此时浓云遮挡了月光。 就见对面酒店,大概三十六楼的位置,一名年轻男服务...